評標是一個項目能否中標的重要一環(huán),對于投標人來說,了解評標規(guī)則及業(yè)務規(guī)則至關重要,這里為大家總結了4個投標人必知的評標相關問題,一起來看看吧~
NO.1 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樣品,樣品在開標后送達是否被廢標?
樣品并不是投標所必須的,當書面材料不能準確判斷是否滿足招標要求時,可以要求提供樣品,因此,樣品可以用來輔助評標,具體情形有:
情形一:如果招標文件明確限定了遞交樣品的時間,也把樣品作為資格條件,那么樣品在開標后送達則會被廢標。
情形二:如果樣品只作為評審因素,樣品在開標后送達,招標單位可以拒收樣品,這種情況樣品的得分為零,其他投標材料還是允許參加評審的,但不能否決投標。
NO.2 招標代理公司人員能否參加評標?
評標委員會成員由評標專家和招標人代表組成,所以,招標代理公司人員不能作為評標專家,但是可以作為招標人代表參加評標。首先沒有法律規(guī)定招標人代表必須是招標人本單位員工;其次,也沒有禁止招標代理公司人員作為招標人代表參與評標。所以,招標代理公司人員完全可以作為招標人代表參加評標。不能參加評標的人員是招標項目的主管單位人員和監(jiān)督部門人員,因為評標委員會也是被監(jiān)督的對象,評標庫中的專家在遇到本單位的招標項目時,也只能作為招標人代表參與評標。
NO.3 投標函落款時間是否等于投標文件生效時間?
電子招投標評標時,經(jīng)常發(fā)現(xiàn)投標人上傳投標文件的時間早于投標函的落款時間,也就是說投標人在投標函上實際蓋章的時間與落款時間不一致,但這并不構成投標文件弄虛作假。投標函的落款時間首先不能晚于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,也就是開標當天;其次,投標函的落款時間也并不是必須與實際簽章時間一致,可以把落款時間理解為投標文件的生效時間,雖然提前蓋好章,把材料交給了招標人,但此時該投標函并未生效,待到開標當天才具有法律效力,所以并不屬于弄虛作假行為。
NO.4 兩家投標人綜合評審排名并列第一該怎么推薦?
在《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》87號令中,對這種情況給出了判定原則:當?shù)梅窒嗤瑫r,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序,得分相同且投標報價也恰好相同的并列。這種情況適用于政府采購類的項目,其他項目類型并不一定能直接適用這個法規(guī),但可以參照這條法規(guī)背后的判斷原則,考慮周密的采購人可以在采購文件中,明確約定甚至可以將排序方法更加細化,約定的越清楚,給評標委員會帶來的評審難度和產(chǎn)生爭議的可能性也就越低。